纪检监察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纪检监察室安全生产责任制)
今天和朋友们分享纪检监察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相关的知识,相信大家通过本文介绍也能对纪检监察室安全生产责任制有自已的收获和理解。自己轻松搞问题。
文章目录一览:
- 1、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工作职责是什么
- 2、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2015修正)
- 3、如何更好地发挥纪检监察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 4、安全生产监察员职责是什么
- 5、中央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职能是什么?有那些职责
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工作职责是什么
执法监察大队对于必须履行的工作职责,要认真负责,落实到处。下面就跟着我一起来看看 安全生产 监察大队的职责吧。
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的工作职责
(一)大队长职责
1、负责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的全面工作,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和局领导要求,制定年度、季度等具体实施计划并监督执行;
2、组织大队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大队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技能;
3、加强对大队人员的管理,强化政治思想、勤政廉政、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文明交通、节约型机关等各项 教育 活动,
4、完成上级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副大队长职责
1、配合大队长开展工作,积极参与大队的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完成分管辖区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
3、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监察组长职责
1、按照大队工作部署和具体实施计划,负责组织、协调本监察组人员的各项日常工作;
2、负责完成分管辖区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
3、配合大队领导做好本组人员的管理,组织本组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学习,提高本组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技能;
4、配合大队领导做好本组人员的政治思想、勤政廉政、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文明交通、节约型机关等教育活动;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监察员职责
1、全面负责辖区内企业的安全生产事前监督、检查,全面完成大队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和管理目标;
2、依据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依法查处辖区内企业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3、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标准,刻苦钻研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职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4、服务指导监督辖区镇、街道、工业园区、村、居委的安全生产工作;
5、完成大队领导和监察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内勤职责
1、认真学习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的职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2、了解、掌握大队工作动态,及时做好各类信息的收集、汇总、统计、上报等工作;
3、负责大队专业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4、负责大队日常公文材料的处理,审核各类法律文书(大队法制员),做好各类数据统计,完成每月、季、年度的各类报表的填写报送工作。
5、协助大队领导做好后勤保障和日常事务性工作;
6、完成大队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的主要职责
1、依法对县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日常的执法监察,按照市、县局的部署和要求,开展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2、依法对县域内各类企业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受理县域内安全生产方面的举报和投诉,参与涉及安全生产问题的人民来信、来电、来访的答复和检举、控告的调查处理工作。
3、负责全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指导、协调、监督乡镇安监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及培训工作
4、对新建、改建、扩建企业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情况进行监察;
5、对企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监察;对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卫生进行监察;
6、督促检查县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和完善名册台帐,对县域内企业负责人、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情况进行监察执法和备案登记;
7、参与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督整改工作落实情况;配合参与相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8、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各类法律文书建档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数据的汇总、上报和建档备案工作;
9、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甘肃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各项隐患排查工作职责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下面就请大家和小安一起了解一下吧!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引导生产经营单位采用先进技术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自行建设本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的,应当与全省统一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实现技术对接和信息共享。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制订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计划对生产经营单位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重点和定期的检查或者抽查。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专家助查事故隐患工作机制。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记录,建立监督检查档案。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属于其他部门负责监管的事故隐患,应当及时登记并将有关资料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移送。
对事故隐患治理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生产经营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其录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向社会公告,并通报有关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和金融机构
猜你喜欢:
1. 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上半年工作总结
2. 广州市安全生产监察管理规定
3.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4. 安监局实习报告范文3篇
5. 安监局上半年工作总结范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2015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促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公务员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其内设机构、行政执法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实施行政执法责任追究,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对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或者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本规定所称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是指对作出违法、不当的安全监管监察行政执法行为(以下简称行政执法行为),或者未履行法定职责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其内设机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责任追究(以下简称责任追究)。第三条 责任追究应当遵循公正公平、有错必纠、责罚相当、惩教结合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适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第四条 责任追究实行回避制度。与违法、不当行政执法行为或者责任人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特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人员,实施责任追究时应当回避。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负责人的回避由该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该部门负责人决定。第二章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行政执法职责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没有其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对下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履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职责,实施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对煤矿安全进行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对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履行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六条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依照《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级人民政府、上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规定的安全监管监察职责,根据各自的监管监察权限、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监管监察的生产经营单位状况、技术装备和经费保障等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年度安全监管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计划,并按照执法工作计划进行监管监察,发现事故隐患,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上一级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计划应当报上一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批准后实施。安全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计划因特殊情况需要作出重大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及时报原批准单位批准,并按照批准后的计划执行。
安全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计划应当包括监管监察的对象、时间、次数、主要事项、方式和职责分工等内容。根据安全监管监察工作需要,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可以按照安全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计划编制现场检查方案,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检查。第七条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按照各自权限,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履行下列行政审批或者考核职责:
(一)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
(二)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
(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四)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
(五)烟花爆竹经营(批发、零售)许可;
(六)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和金属冶炼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认定,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操作资格认定;
(七)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的核发;
(八)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的认可;
(九)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的考试和注册;
(十)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设定的其他行政审批或者考核职责。
行政许可申请人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应当依法予以受理,并作出准予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核查。
对未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验收合格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后,属于本部门行政许可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依法查处;属于其他部门行政许可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对已经依法取得本部门行政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原行政许可证件。
如何更好地发挥纪检监察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一、警示教育先行,在思想上给大家上紧箍咒
一是要求全体安监人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金钱关,坚决同一切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宣战。组织大家学习《湖北省安监系统贪污、受贿犯罪案例选编》,这些案例都是近些年来安监人员受到刑事追究的案件,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组织大家观看省纪委、监察厅摄制的《蜕变》警示专题片,观看了廉政影视《生死牛玉儒》、《用生命铸就忠诚》、《周恩来的故事》、《走上被告席的大法官》。在学习的基础上组织大家开展深入人心的大讨论,力图要从活生生的案例中认真分析安监系统少数干部违法犯罪的主客观原因。结合观看廉政影视,开展廉政勤政自省活动,查找各自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弄清安监活动中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和部位。教育广大安全监管人员结合个人实际,认真分析以权谋私、违法犯罪的严重危害和后果。重点引导大家算清政治帐,认清自己违纪违法对党和国家利益造成的损失;算清社会帐,认清自己违纪违法对安监系统干部整体形象的损害;算清个人前途帐,认清自己违纪违法受处理对家人亲友感情上的伤害。在思想上给安监干部敲警钟,上紧箍咒。以期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是请县纪委监察局、检察院的领导给安监系统干部职工上廉政警示课,重点讲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纪律处分条例》、《公务员纪律处分条例》、《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关于办理危害矿山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并组织了相应的考试,通过专家讲课,进一步提高了大家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大家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舆论媒体多管齐下,让安监执法更具公信力
一是长期与县广播电视台合办《安全在线》栏目,每月播出2期,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安全在线》开播以来,收视率一路攀升,既报道了某些事故的真相,又让广大人民群众受到了教育,传播普及了安全生产知识,让安全生产家喻户晓,更加深入人心。
二是在政府门户网站《长江巴东网》上开辟安监专栏,并设置了《领导班子》、《机构设置》、《局长信箱》、《安全论坛》、《有奖举报》、《曝光台》、《安监视频》、《安全监察》、《党建纪检》、《领导讲话》、《煤矿安全》、《综合安全》、《烟花爆竹》、《行政许可》、《政策法规》、《教育培训》、《应急救援》等近二十个子栏目,安监网开通后,点击率逐渐上升,关注的人越来越多。真正做到了阳光从政、公正公平执法,大大提高了安监执法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
三是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明查暗访机制。今年以来,我们组织的两次安全生产明查暗访活动在社会上反响很大,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出部分乡镇和县直有些职能部门在安全生产监管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在些问题甚至十分突出,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强明查暗访的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明查暗访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曝光面,扩大社会影响力。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舆论监督,将明查暗访制度长期坚持下去,以明查暗访更好地督促安全生产工作。
四是开展形势多样的各种安全知识竞赛活动,为了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传播安全文化,我们采取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安全知识竞赛活动,以安全生产知识为主线,辅以演讲、知识竞赛、宣传车、宣传标语、安全挂图、应急演练和安全文化三下乡等灵活多样且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大力宣传和普及安全知识。今年以来,为了进一步加大普及安全知识的工作力度,我们组织编印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3000册,让从事安全生产的干部职工在生产经营单位的职工人手一册,要求每个经营单位开展一次考试和竞赛。全县将于11月中旬举办由12个乡镇和4个县直优胜单位参加的法律法规总决赛活动,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全县的安全知识氛围将更加浓厚。全县人民关注安全、珍爱生命的良好社会风气正在逐步形成。
三、督办检查重在落实,确保安监人员履职尽责
一是要继续加大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力度。在事故查处中,要严格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追究不放过,相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隐患整改未到位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进行查处。按照《安全生产法》、《特别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处罚一律按上限进行,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一律严肃查处,严格追究。加大对我县敏感行业和领域的监控力度,坚决打击以权谋私、官商勾结,行贿索贿等不正当行为。在调查处理过程中,不管涉及到什么人、什么单位,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坚决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二是严格按照《县安委会关于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履职尽责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巴安发[2008]5号)精神,对全县安全管理人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检查组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安全监管单位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及时予以整改,做到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并注重事后监督。对安全生产监管单位和人员未履行职责或未正确履行职责的,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情节较轻的,给予口头批评;情节较重的,给予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照管理权限给予处分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安全生产监管单位和人员有吃拿卡要等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将检查情况报告县安委会,检查情况将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此项活动得到省纪委检查组的充分肯定。通过开展对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履职尽责情况的专项检查。全体安监人员的履职尽责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四、层层签订责任状,各块领导各负其责
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是全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我们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认真研读十七大文件,原原本本地学习十七大报告和党章及中纪委的工作报告,全面准确地把握十七大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十大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上来,切实增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紧密联系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十七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的新要求、新思路、新举措,进一步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自觉用十七大精神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毫不动摇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及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评。扎实抓好单位一把手的党风廉政述职述廉工作。严格执行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诫勉谈话等党内监督制度,加大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手段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认真落实“一票否决”制度,确保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深入落实。2008年,安监局纪检组长拟定了《巴东县安监局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与各分管领导分别签订了责任书。认真解决所辖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责任书要求单位一把手对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各块分管领导对所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负其责。责任书明确规定,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事件的;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治理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以及身边的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职务的影响,获得非法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领导班子成员对自己责任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敷衍赛塞、不抓不管或是抓而无力,以至屡次发生大案要案,造成恶劣影响的;对任用干部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用人失察的,必须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做到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大力提高领导班子公信力
实行“三务”公开,推行阳光党务、阳光政务和阳光财务,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广大干部职工拥有知情权。坚持民主管理,科学管理,机关财务是机关运行中的“中枢”,是机关管理的核心和焦点,从长期经验看,队伍乱是先从财务乱,因此强化财务管理显得至关重要。一是从完善制度入手,建立健全财务、财产管理制度。二是坚持民主理财,成立安监局民主理财小组,同时制定理财小组工作规则,每月汇审一次财务单据,每季度汇审一次财务状况,建立安监局财务公开栏,每月公布一次财物收支情况,自觉接受职工监督。三是严格接待管理,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接待费用需由参与接待的领导签字方可报销,实行定点、定标准、定陪同人员的“三定”原则,杜绝随意签字。四是严格车辆管理,车辆是满足工作需要,提高办事效率的工具,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确保车辆安全高效运行。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收支两条线”制度,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津补贴政策。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六、构建安监廉政文化骨架,提高安监人员拒腐防变的能力
一是大力开展分别由中纪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部署的“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文明执纪执法”和“两提高、两满意”主题教育活动(简称“三项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在政治品质上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坚决同一切腐败现象作斗争。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案件查处和执法纠风力度,在强化教育、加强监督、提高效能上下真功夫,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改进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积极探索高效便民的行政执法方式,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以企业满意和群众满意为最终目的,着力优化发展环境,为我县经济和社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是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局党组及支委成员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和规定,经常开展自查自纠和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的规定,建立领导干部重大事项通报和报告制度,机关支部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每半年向局党组、局纪检组报告。
三是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每星期五下午为局机关政治理论集中学习时间,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新《党章》,学习《湖北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学习省安监局局长詹才泳同志在全县安全生产监管监督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和掌握与安监工作有关的业务知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充分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大力弘扬八种风气,创学习型机关,创服务型机关,创人民群众满意机关,以学习促工作,工作学习两不误、两促进。
四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五条规定”》和安监从业人员“八不准”,特殊是加强了煤矿领域和一些重要行业的纪检监督检察工作,坚决杜绝干部职工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的行为,以及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敛财的行为。坚决杜绝了安监干部入股煤矿等行为,坚决杜绝了借“整学酒、谢师宴”借机敛财的不正之风。
五是纪检组长以身作则,带头树立良好形象。争做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的优秀纪检监察干部。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努力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则,认真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争做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实践活动,不断强化宗旨观念、全局观念、法纪观念,切实提高严格依法执纪、依法办案的自觉性。坚持党怀原则,严格遵守党章和国家法律法规,做廉洁自律的模范。加强学习培训力度,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等方式,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个人素质和能力。带头遵纪守法,带头严于律已,带头争创一流。争做让党放心,对党无限忠诚的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
安全生产监察员职责是什么
“安监员”就是“安全生产监察员”的简称,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监察员证”的国家工作人员;你知道它的职责是什么吗?下面就跟着我一起来看看吧。
安全生产监察员职责
一、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和政策;
二、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
三、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时,发现违法行为,有权制止或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
四、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职业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参加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事故调查处理;
六、安全生产监察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安全生产监察员岗位职责
1.宣传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有关方针政策,指导并监督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2.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相关行业标准。
3.监督检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作业场所的安全状况。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4.指导、协调和监督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状况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经营、使用情况。
5.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工、特种作业人员等接受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情况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
6.监督检查有关中介机构开展安全生产业务活动和技术服务的情况。
7.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经费的投人和使用情况。
8.指导、协调和监,督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承担的专项安全监察,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和经济组织承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情况。
9.参与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二同时”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监督检査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的情况。
10.参与并监督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调查处理工作。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安全监察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地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制定职权内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及保障措施,定期检查完成情况,写出半年和年度安全工作总结,及时上报。
3、组织开展每季一次安全大检查和“安全月”、“安全周”等活动,参加制定计划和安排,经常检查基层活动情况,掌握动态,做好整改和验收,写出书面总结上报。
4、检查、督促、落实厂三十一条严重违章违纪防事故措施的重点要求,层层落实到基层班组和责任人。制定年度“两措”计划,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5、熟悉并掌握有关规章制度,负责检查督促各专业规程的及时修编和完善,监督检查“两票”、“三制”的执行情况,每月检查一次“两票”合格率。
6、参加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设计审核和投产竣工验收,实施生产建设全过程安全监察,对“三同时”项目重点把关,提出改进意见。
7、负责设备大修,复杂作业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及时现场跟踪监察,参加竣工质量验收。
8、制定安全生产奖罚规定,对安全生产有突出贡献者和违章违纪人员随时提出奖罚意见,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9、参加生产调度会,汇报安全情况。参加安全生产会议,写出全月安全工作总结,提出下月安全工作重点。
10、不定期进行现场安全检查,认真记录,发现违章违纪者严格考核,每月统计上报一次检查处罚情况。
11、组织开展事故预想活动,监督检查生产现场防火措施的落实。对重大设备缺陷和重大隐患,要发“整改通知书”明确提出整改内容,督促有关单位限期解决,逾期不改这,按有关规定考核。
12、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定期检查班组安全活动情况,对弄虚作假,流于形式的,予以必要的处罚。
13、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应及时赶到事故现场,保护好现场并索取第一手资料。重大事故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并监督防范措施的落实。
14、及时编写事故通报,安全简报,转发上级文件,通报,交流安全生产经验、教训,及时反馈安全生产信息
15、加强对承包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负责对承包电位安全资格、安全措施的审查。
16、组织和知道安全网活动。
猜你喜欢
1. 安环部安全生产职责
2. 安全部安全生产职责
3. 安全监察员工作总结范文3篇
4.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分工
5.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是什么
6. 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中央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职能是什么?有那些职责
中央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职能有以下:
1、央企的纪检监察系统中,承担惩防体系、效能监察、案件查办、廉洁文化等相应职能。惩防体系建设是纪检监察工作基础环节。
2、效能监察是央企作为企业主体的特殊环节。按照中央规定,强化企业监察机构的职能,要发挥监察机构贴近企业和金融机构生产经营管理的特点和优势,加强效能监察,保证企业和金融机构改革发展健康顺利进行。
3、健全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监督企业党组织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和“三重一大”等各项制度规定,重点加强对企业和金融机构领导班子、领导人员和关键岗位的监督,促进企业和金融机构有效开展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
4、案件查办则是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要一环,其办案流程也是外界最为关注的重点。一般而言,案件查办的流程包括前期准备,如对收到的来信、网络举报等进行分拣、归类、下载等。
5、重点环节在于办理过程。纪检人员根据举报反映的具体问题,进行相关调查、取证,并按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扩展资料:
工作程序:
1、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的程序:来信的消毒、分拣、分送、拆封、装订、盖章;网络举报的下载、导入处理系统等。
2、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程序:依照党章和法律、法规独立行使检查权的原则;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党纪政纪为准绳的原则;在党纪政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3、监察机关检查工作程序: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进行检查。
4、监察机关复查、复审、复核工作程序: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对主管行政机关作出的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查决定。
5、纪检机关办理申诉工作的程序: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由批准处分的党的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会承办。
参考资料: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百度百科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百度百科
纪检监察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纪检监察室安全生产责任制、纪检监察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