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长江师范学院2020艺术招生简章)
当朋友们看到这个文章时想必是想要了解长江师范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相关的知识,这里同时多从个角度为大家介绍长江师范学院2020艺术招生简章相应的内容。
文章目录一览:
- 1、有谁了解长江师范学院艺术招生吗?这学校拿到证容易考进吗?谢谢!!!
- 2、长江师范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 3、长江师范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 4、长江师范学院艺术分要多少
- 5、长江师范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有谁了解长江师范学院艺术招生吗?这学校拿到证容易考进吗?谢谢!!!
长江师范学院2016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2015年长江师范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长江师范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为了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长江师范学院
2.学校代码:10647
3.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4.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1982年经教育部[1982]教计事字065号文批准成立涪陵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1年经教育部教发函[2001]87号文批准涪陵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涪陵教育学院合并成立涪陵师范学院。2006年经教育部教发函[2006]233号文同意更名为长江师范学院。
5.办学类型及层次: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6.办学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李渡聚龙大道98号
7.邮政编码:408100
第二条 办学基本条件
学校环境优美。占地面积1825亩,建筑面积70余万平方米,校园湖光山色,绿树繁花,楼群错落有致,文化底蕴深厚,是“重庆市园林式单位”。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890名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372人,占教师总数的42.6%;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645人,高学历教师占教师总数的72%;有全国优秀教师1人,巴渝学者1人,市级优秀教师2人,市级中青年骨干教师9人,另有兼职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34人,外籍教师8人。目前,我校有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近2万人。
学校办学条件优良。有省级重点实验室5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5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2门,省级教学团队6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亿4千万元,有纸质藏书150多万册,购置和自建各类专题数据库14种,数字资源容量达25TB,体育馆、运动场、学生活动中心等教育教学设施完善。
学校科研实力较强。有国家与地方共建研究基地3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个。近年来,承担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9项,教育部项目20项。
学校有广泛的国际合作。我校与美国北卡罗来纳州大学彭布罗克分校合作举办了“1+2+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双学位项目实验班,与波兰、日本、韩国、泰国等国外高校开展互派交换生。
第三条 招生范围和计划
学校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详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招考信息。学校根据有关规定有预留招生计划30名,用于调节各省(市、自治区)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四条 语种及体检相关要求
1.英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考生语种,但进校学习的公共外语课程只能是英语。
2.所有专业均不限男女比例和年龄。
3.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口齿清楚、身体无严重残疾。
第五条 录取基本原则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和“德智体全面考核、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六条 录取规则
1.学校严格按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招生政策、录取批次进行录取。认可各生源省(市、自治区)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政策。
2.学校对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市、自治区),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直至计划完成;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学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若录取不满额,则再次征集志愿。
3.对进档考生,学校按照考生成绩,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对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录取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
4.报考英语、日语、金融工程专业的考生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外语总分的70%;报考“1+2+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双学位项目实验班的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英语总分的70%。
5.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按生源省(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参加专业统考和文化考试。我校设有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点的省(市、自治区),考生还须参加我校在该省(市、自治区)组织的专业考试。对符合条件的进档考生,依据学校当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的规定和考生的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播音与主持艺术类进档考生,按综合分(文化成绩总分+专业成绩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2)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6.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按生源省(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参加专业统考和文化考试。对符合条件的进档体育类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7.我校对重庆市普通本科开展录取时,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的要求是达到合格及以上;对口高职本科开展录取时,对考生专业技能测试的要求是达到良及以上,对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要求是达到合格及以上。
8.我校在江苏省录取规则为:
(1)普通类: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的要求是达到选测科目为B、必测科目为C、技术科目合格,考生进档后的排序办法为先分数后等级;
(2)艺术类:成绩在填报志愿资格线以上,学业水平测试科目D级不得超过三门。
9.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第七条 奖贷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
2.师范专业基本奖学金:生均30元/月。
3.优秀学生等级奖学金:一等奖1200元/年;二等奖700元/年;三等奖400元/年;学习优秀奖200元/年。另设有学生科技创新奖、学生先进个人奖等单项奖学金。
4.旅游管理专业设有总额10万元的“华富奖助学金”。
5.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和各种困难补助。助学贷款可在已经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当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学生所在地没有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入学后可在学校办理。
6.学校积极营造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优秀学生有再次选择专业和到国内外协议学校学习深造的机会。
第八条 学历证书颁发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长江师范学院普通本科(专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颁发长江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九条 学费、住宿费
1.学校严格按重庆市财政局、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其中学费标准为3100—11500元/年(专业不同学费标准也不同),住宿费用标准为1000-1200元/年(以当年物价部门审核标准为准)。
2.如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录取信息发布网址:zsb.yznu.cn
招生咨询电话:023-72791999
招生咨询邮箱:cjsyzsb@163.com
第十一条 特别声明:学校未委托和授权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工作,有关招生录取事宜请直接与招生就业工作处联系。
第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长江师范学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由长江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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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师范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为了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基本情况、办学条件及声誉
1.学校名称:长江师范学院
2.学校代码:10647
3.举办者:重庆市人民政府
4.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5.办学层次: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6.办学条件:学校占地面积1740亩,校舍建筑面积68万平方米,校园湖光山色,环境优雅,是“重庆市园林式单位”;有国家级、省级特色专业7个,省重点学科和特色学科10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各级各类科研创新平台54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69亿元,纸质藏书177.8万册,体育馆、美术馆、音乐厅、学生活动中心、实习实训场地等教育教学功能完善;学校有专任教师1316人,其中正高职称167人,副高职称354人,博士学位教师461人。有双聘院士2名,“巴渝海外引智计划”国际知名专家10人,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3人、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15人、重庆市“巴渝学者”特聘教授18人,有重庆市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重庆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省级高层次人才60余人,有重庆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和海智工作站2个,重庆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个,科研创新团队16个; 近三年学生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等学科竞赛、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全国大学生市场调查与分析大赛总决赛中获国家级奖 1124项,省级奖3774项。毕业生不仅在研究生升学、公务员招考、教师公招等就业性考试中成绩突出,且历年年终就业率达96%以上。
第二条 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专门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招生工作,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条 招生范围和计划
学校面向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详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招考信息。预留计划不超过总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省(市、自治区)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条 特殊专业和语种说明
1.小学教育(重庆市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专业,在重庆市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在校期间免学费和住宿费、补助生活费,毕业后按协议就业。
2.土木工程(中外合作计划)专业,学校专设院校代码招生。此专业是我校与马来西亚理科大学合作举办,学生达到毕业标准获得长江师范学院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后,可免试入学马来西亚理科大学攻读硕士学位。
3.材料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器人工程、土木工程、生物工程等9个专业为与山东科技大学合作专业,采用1+2+1培养模式,选拔部分优秀学生进入山东科技大学学习两年。
4.英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考生语种,但进校学习的公共外语课程只限于英语。
第五条 录取基本原则和体检要求
1.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的原则。
2.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还应参照相关省(市、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第六条 录取规则
1.学校严格按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招生政策、录取规定进行录取。认可各生源省(市、自治区)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政策。
2.学校对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市、自治区),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3.对进档考生,学校按以下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1)专业志愿优先,优先满足考生专业志愿,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参考单科成绩要求,考生所报专业要求考生单科成绩而考生没有达到的,则按考生其它专业志愿录取;
(3)调剂志愿为最后志愿,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对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录取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
4.报考 “1+2+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双学位项目实验班的考生的英语成绩不得低于英语单科总分的70%。
5.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按生源省(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参加专业统考和文化考试。我校已举行了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省(市、自治区),考生还须参加我校在该省(市、自治区)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报考我校。录取规则按相关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生源省(市、自治区)在录取规则上没有特别要求,则我校录取规则为: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文化成绩+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专业的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6.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按生源省(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参加专业统考和文化考试,录取规则按相关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
7.学校在江苏省录取规则
(1) 普通类: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的要求是达到选测科目为B、必测科目为C、技术科目合格,考生进档后的排序办法为先分数后等级;
(2) 艺术类:成绩在填报志愿资格线以上,学业水平测试科目D级不得超过三门。
8.学校在浙江、山东、海南、内蒙古等省(市、自治区)招生的录取规则按当年在生源省公布的录取规则执行。
第七条 奖贷助学金
1.国家奖助学金:综合评估优秀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经济困难且表现优秀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300元/年,二等助学金3300元/年,三等助学金2300元/年)。
2.优秀学生等级奖学金:一等奖1200元/年;二等奖700元/年;三等奖400元/年;学习优秀奖200元/年。另设有学生科技创新奖、学生先进个人奖等单项奖学金。
3.校长奖学金: 用以奖励在校期间学业成绩突出、为学校赢得特别声誉的全日制在籍学生。每年秋期评选,奖励金额为10000元/生。
4.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和各种困难补助。国家助学贷款在生源地教育主管部门办理。
第八条 学历证书颁发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长江师范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颁发长江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九条 学费住宿费标准
1.学校严格按照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审批的标准收取学费,学校实行学分制管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汇编上公布。
2.住宿费用标准为1000-1200元/年。
3.如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条 学校地址和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重庆市涪陵区聚贤大道16号;
邮政编码:408100;
学校网址:;
录取信息发布网址:zsb.yznu.cn;
招生咨询电话:023-72791999 72792000;
招生咨询邮箱:cjsyzsb@163.com;
招生监督部门:023—72792155(学校纪检监察室)。
第十一条 章程范围和权限解释
本章程适用于长江师范学院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由长江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
长江师范学院艺术分要多少
地区:重庆市
创办于:1931年
艺术类报考要点
学历层次:二本 艺术类二本
学校级别:普通院校
招生范围:
录取规则:按专业成绩次序
美考科目:素描 色彩
美考分数:校考科目:
1、素描100分
2、色彩100分
招生专业:艺术设计 服装设计与工程 视觉传达设计 数码媒体艺术 环境艺术设计 工业产品造型
单科要求:否
考试次数:初试
招生人数:300-500人
文化课提档线:300-4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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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长江师范学院各省市艺体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省市 本科(专业分数)
美术类 音乐学 舞蹈学 舞蹈学(体育舞蹈) 音乐表演 体育 播音与主持
重庆 226 194 233 声乐223
器乐215
钢琴183 82.46 670
山东 149 175 179 170 648
江苏 157 169 169 167 171 484
湖南 177 179 165
江西 155 171 173 166 570
山西 154 166 162 167
广西 156 179 156 无
河北 150 声乐172
器乐168 174 163 669
甘肃 156 178 162 174 619
安徽 142
四川 220 276 75
吉林 148 172 587
福建 155 171
2012年长江师范学院艺术类合格线及录取分数
合格线/录取线 美术类 音乐学 音乐表演 舞蹈学 播音与主持
吉林 148 152 158 170 163 255 617
湖南 171 171 166 166
江苏 157 157 169 169 167 169 177 180 253 442
福建 159 159 167 169
甘肃 151 154 171 177 168 170 153 156 274 628
山西 152 152 166 168 152 156 144 151
广西 156 157 163 164 159 167
河北 155 155 173 174 160 166 259 620
山东 151 151 169 171 158 171 156 158 276 607
江西 153 154 165 168 153 155 150 156 252 569
重庆 213 224 173 197 196 212 216 232 216 614
2013年长江师范学院艺术类合格线及录取分数
合格线/录取线 美术类 音乐学 音乐表演 舞蹈学 播音与主持(综合分)
吉林 147 148 158 172 专业分249 综合分587
湖南 174 177 179 179
体育舞蹈162 165
江苏 156 157 168 169 171 171 169 169
体育舞蹈161 167 专业分269 综合分484
福建 155 155 171 171
甘肃 156 156 176 178 174 174 154 162 专业分260 综合分619
山西 154 154 166 166 162 167 162 162
广西 156 156 173 179 156 156
河北 150 150 168 声172
器168 168 174 174
体育舞蹈162 163 专业分269 综合分669
山东 149 149 174 175 164 170 175 179 专业分254 综合分648
江西 154 155 167 167 168 173
体育舞蹈158 166 专业分251 综合分570
重庆 213 226 166 194 192 223 220 233 专业分228 综合分670
录取原则:
一、我校设置有艺术类专业单独考试考点的省份
在取得我校专业成绩合格并达到生源省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即文化、专业双上线):
1、播音与主持类:按综合成绩(文化总分+专业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2、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按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二、我校没有设置艺术类专业单独考试考点的省份
在取得本省艺术类统考成绩合格并到达本省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即文化、专业双上线):
1、播音与主持类:按综合成绩(文化总分+专业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2、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按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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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师范学院2014年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简章
招生专业/分省计划
专业
省份 美术类(美术学、视觉传达、数字媒体、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雕塑) 音乐学 音乐表演 舞
蹈
学
舞蹈学
(体育舞蹈) 播音与
主持艺术
江苏 32(其中数字媒体艺术8名) 15 6 8 5 12
湖南 15 8 15 12
甘肃 30 15 8 8 15
福建 20 12
广西 30 15 5 5
河北 30 18(其中器乐5名) 6 18 18
山西 30 15 8 10
山东 30 15 6 8 15
江西 25 15 6 15
备注 1.美术类按大类排名,各专业可以兼报;其它各专业分别排名,不能兼报。
2.招生计划为意向计划,可根据各省考生实际情况适当增减。
考试时间/考试地点
省份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江苏 1月26日
1月21日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舞蹈/播音与主持类)
江苏师范大学(美术类)
湖南 2月9日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音乐舞蹈/播音与主持类)
甘肃 2月11日
2月11日 兰州艺术学校(美术类/音乐舞蹈类)
甘肃广播电视学校(播音与主持类)
福建 2月7日
1月26日 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美术类)
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音乐类)
广西 1月25日
1月20日
2月19日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美术类)
广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音乐舞蹈类)
广西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美术类)
河北 1月25日
2月24日
2月25日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舞蹈/播音与主持类)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音乐类)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美术类)
山西 2月20日
2月19日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音乐舞蹈类)
太原师范学院(美术类)
山东 2月21日
2月22日 青岛市招生考试中心(音乐舞蹈/播音主持类)
青岛市招生考试中心(美术类)
江西 2月25日 南昌大学(美术类/音乐舞蹈/播音与主持类)
备注 考试时间如与考点公布的时间不一致,以考点公布的时间为准。
考试科目
专业 音乐学 音乐表演 舞蹈学 舞蹈学
(体育舞蹈) 美术类 播音与主持
考试科目
主项(演唱或演奏)70%
视唱练耳30%
主项(演唱或演奏)80%
视唱练耳20% 基本功50%
成品舞50% 基本功30%
成品舞70% 素描100分
色彩100分
朗诵100分
评述200分
备注 各专业报名考试费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
录取规则
1.在取得我校专业成绩合格并达到生源省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我校录取原则
(1)播音与主持艺术:按综合分(文化成绩总分+专业成绩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2)美术类、音乐舞蹈类:按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2.合格证发放比例:1:4
注意事项
1.招生对象:文理兼招。
2.学费标准依重庆市物价局当年核定收费标准执行。
3.考生于3月15后上我校网站(长江师范学院主页→招生就业→招生信息→成绩查询)查询考试成绩。同时我校将合格考生的成绩上报各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长江师范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一)办学条件优良 学校占地面积近1900亩,校舍建筑面积78万平方米,校园湖光山色,环境优雅,是“重庆市园林式单位”。学校有国家级、省级特色专业11个,省重点学科和特色学科6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各级各类科研创新平台55个,其中,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重庆市研究智库3个,重庆市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5个,重庆市协同创新中心3个,重庆市高校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重庆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个,国际合作研究基地和省部共建研究基地6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6亿元,纸质藏书170万册,各类专题数据库67种,数字资源容量达48TB;体育馆、美术馆、音乐厅、学生活动中心、实习实训场地等教育教学功能完善,实为理想的求学之地。 (二)师资力量雄厚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248名,其中,教授152人,副教授314人;博士364人;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重庆市“巴渝学者”特聘教授、全国优秀教师、重庆市教学名师、重庆市高校青年骨干教师、重庆市教书育人楷模等50余人。另有“双聘院士”2人,“巴渝海外引智计划”国际知名专家10人,全职外籍教师20人;有重庆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个;科研创新团队16个,其中,省(部)级以上创新团队7个。近三年,教师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科基金等国家级项目63项,国家部委和重庆市科研项目550余项;申请专利720余项、授权630余项;荣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重庆市科学技术奖等省部级以上政府科研成果奖50项。 二、艺术类专业招生
(一)招生专业
专业类
招生专业
专业代码
层次
院系
美术类
美术学(师范)
130401
本科
美术学院
雕塑
130403
本科
数字媒体艺术
130508
本科
服装与服饰设计
130505
本科
视觉传达设计
130502
本科
环境设计
130503
本科
音乐类
音乐学(师范)
130202
本科
音乐学院
音乐表演
130201
本科
舞蹈类
舞蹈学
130205
本科
播音主持类
播音与主持艺术
130309
本科
传媒学院
(二)招生安排 1.我校艺术类专业在未设有校考省(市、自治区)招生时,专业成绩认生源省(市、自治区)统考(联考)成绩。 2.已经在江苏省进行校考的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舞蹈学等专业和在山西省进行校考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校考成绩并根据学校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3. 原定在甘肃省、湖南省进行校考的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音乐学、舞蹈学,河北省进行校考的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学、舞蹈学等专业和在山西省进行校考的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等专业不再进行校考。此类专业在上述省份招生录取时专业成绩认省统考(联考)成绩。 4.我校在各省(市、自治区)的艺术类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最终以生源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三)录取规则 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专业成绩须达到合格线,文化成绩须通过所在省(市、自治区)高考合格分数线。在上述条件下,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按相关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如生源省(市、自治区)在录取规则上没有特别要求,则我校的录取规则为:播音主持类专业按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总分+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美术、音乐、舞蹈类专业按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三、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重庆市涪陵区聚贤大道16号
邮 编:408100
学校网址:
咨询电话:023-72791999,023-7279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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